行政案件造句
- 浅析行政案件审理依据的适用
- 试论药品行政案件举证责任应注意的问题
- 行政案件立案审查的若干问题探讨
-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 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管辖权讨论
-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 摘要治安案件是公安行政案件中一种最常见、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行政案件之一。
-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 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有关治安案件证据的研究会对其他公安行政案件证据研究起着指导和借鉴作用。
- 用行政案件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摘要课赋义务诉讼的法定化在日本经历了40多年的争论和探索,最终才通过行政案件诉讼法修改法的方式得以实现。
-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根据该条规定,我国是不存在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
- 第三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但由于行政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不能机械地适用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去处理一切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在一定条件下,举证责任也会发生转移。
- 新近修改的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对课赋义务之诉的分类及其诉讼要件、胜诉要件和判决方式的规定,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