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寿发造句
- 1939年经人介绍,同黄寿发结婚。
- 冀中(黄寿发)纵队,辖第1旅、第2旅。
- 黄寿发所以犯下如此罪恶,实因自持功劳职位,为所欲为。
- 原拟调东北的冀中(黄寿发)纵队中的延安教二旅第五团(“红五团”)、独立团等。
- 黄寿发出身贫苦,幼时给地主放牛看山,做过泥工,参加红军后,作战勇敢,立过不少战功。
- 1946年3月与冀中(黄寿发)纵队第81团一部及冀中纵队直属暂编40团合编为晋察冀军区冀中纵队第12旅第31团。
- 另将由延安调往东北的教导第二旅第五团(“红五团”)、独立团编入进入热河的冀中(黄寿发)纵队。
- 黄寿发犯罪后,犹不坦白认罪,反而多方辩解,企图狡赖,经一年多侦讯,证据确凿,始无法抵赖,直认不讳。
- l946年3月,该团进行整编,并以其为基础与原冀中(黄寿发)纵队第76团(前身为冀中军区第10军分区第32团)一部合编为晋察冀军区冀中纵队第13旅第39团。
- 1946年3月第37团进行整编,并以其为基础与原冀中(黄寿发)纵队第73团合编为晋察冀军区冀中纵队第13旅第37团,同年6月改称晋察冀野战军第3纵队第8旅第23团。
- 用黄寿发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黄寿发于1947年农历正月初二,在河间黑马张庄,以手枪杀害其妻何茵,何茵连中三枪,当即身死,时已怀孕数月,缘因黄寿发于1946年秋,与他小孩的保姆单洁英有染。
- 黄寿发身为革命军人,为满足个人私欲,竟亲手杀害自己的妻子,并使未出生的胎儿同遭毒手,此种犯罪行为充分表现其恶劣的军阀主义与自私自利品质,卑劣残忍绝灭人性,实为革命军纪法纪所不容。
- 何茵过年返回黄寿发处,黄寿发因与保姆单洁英恋爱情热,即蓄意谋害,于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曾授意其警卫员边振海打死何茵,边振海当予拒绝,并加解劝,黄寿发并未因此悔悟,反将边振海训斥,正月初一又以威胁手段,令边振海不得声张,初二,当何茵回电台时,即亲手将何茵枪杀。
- 原晋冀鲁豫一纵由三旅9团缩减为三旅6团,编为第一纵队;原冀察郭天民、刘道生两个纵队6个旅,合并为第二纵队辖2个旅;原冀中杨成武、黄寿发两个纵队5个旅,合并为第三纵队辖2个旅;原冀晋陈正湘、赵尔陆两个纵队5个旅,合并为第四纵队辖2个旅;原热辽黄永胜纵队和冀东詹才芳纵队番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