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嘉理案造句
- 马嘉理案史料三
- 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六条要求:1.英国官员参与调查马嘉理案。
- 回籍后,于1875年(德宗光绪元年)曾赴云南办理“马嘉理案”。
- 1875年,岑毓英正与英国人交涉马嘉理案,接到那劳丁继母忧的消息,回籍守制。
- 李鸿章在办理云南马嘉理案件时,辱国丧权更甚于前者,被迫签订《中英烟台条约》。
- 同年8月奉诏以侍郎候补充任出使英国大臣(后兼使法)?赴英了结马嘉理案?为中国遣使驻欧之始。
- 同年五月,李凤苞提前结束丁忧守制前往天津,恰逢李鸿章与法国谈判“马嘉理案”,即以李凤苞为随员,参与在烟台与英国公使威妥玛的谈判。
- 次年,在与英国交涉马嘉理案时,薛福成写就《论与英使议约事宜书》上呈李鸿章,主张对英国的无理要求不应迁就,应以择要设防、组织团练、广张疑军、以多攻少的策略,应付英军可能会采取的军事行动。
- 到1875年3月间?英使威妥玛借口马嘉理案对清政府进行威胁勒索后?《中英烟台会议条款》(即《烟台条约》?1876年9月13日签订)第三端之一规定?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六处为停泊码头(即准许轮船停泊?上下客商货物)?重庆“可由英国派员驻寓?查看川省英商事宜?轮船未抵重庆以前英国商民不得在彼居住开设行栈?俟轮船能上驶后再行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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