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籍法造句
- 输籍定样,又称“输籍法”。
- 输籍法即输籍定样。
- 输籍法是隋代制定户等和纳税标准的办法。
- ②乃于开皇五年(公元585年)奏请颁布输籍法。
- 然而,仔细推敲,人们对输籍法的一般理解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 由于史籍对输籍法的记载较为简略,故史学界对这一课题缺乏研究。
- 目前各类教科书及史学著作对输籍法的解释,往往仅局限于对有限史料的直译。
- 在这种情况下,重臣高?在文帝的支持下不得不采取与貌阅配套措施——“输籍法”。
- 输籍法的核心是:“定其名,轻其数,使人知为浮客,被强家收大半之赋,为编氓奉公上,蒙轻减之征”。
- 在文帝下诏检查户口,以防止偷漏赋税时,高颖又提出“输籍法”,凡民间赋税,皆记其数于籍帐,使州县长吏不得随意增加减少。
- 用输籍法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输籍法是隋代制定户等和纳税标准的办法。
- 五年,即大索貌阅,并接纳尚书左仆射高?之建议,推行输籍法,作全国性户口调查,增加国家税收,改善经济,尽扫魏晋南北朝以来隐瞒户籍之积弊,促成开皇之盛世。
- 由于南北朝以来,户籍不清,税收不稳,于是杨坚开皇五年,即大索貌阅,并接纳尚书左仆射高?之建议,推行输籍法,作全国性户口调查,增加国家税收,改善经济,尽扫魏晋南北朝以来隐瞒户籍之积弊,促成开皇之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