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立功造句
- 原局长杨兴隆犯滥用职权罪,因有自首和立功表现,免予刑事处罚。
- 据莫介绍,刘志华认为法院判决过重,没有考虑他的自首和立功情节。
-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所谓“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
- 《意见》分为八个部分,其中对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采用捆绑手段“送子归案”的处理、立功线索来源的认定、自首和立功处罚原则的具体把握等热点问题都进行了明确。
- 为进一步规范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查证程序和从宽处罚幅度,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透露,此前对于自首和立功,刑法总则仅用了两个条文作了原则性规定,199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七个条文作了细化规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 对此,二审法院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认定为自首。
- 两位律师还当庭陈述,希望法庭考虑程长伟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并且身患重病,真诚悔罪,积极退款,请考虑盛凯企业尚有4000多名职工,300多名残疾人,年上缴国家税收上亿元,企业目前处于高度危险的实际情况,“给予陈长伟免予刑事处罚,使之有一个振兴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
- 用自首和立功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根据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项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是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 如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4月6日通过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犯罪分子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动,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其他语种
- 自首和立功的英语:section voluntary surrender and meritorious perform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