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永久主权造句
- 在1962年底又通过了《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
- 经过激烈论战,1962年联大第17届会议通过了《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决议》。
- 10.《论国际法上的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及发展趋势》,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4期。
- 发展中国家为维护国家主权、发展民族经济,强烈要求行使自然资源永久主权。
- ⑶自然资源永久主权、WTO规则及私有化或市场化,《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独著。
- ⑽自然资源永久主权、WTO规则及私有化或市场化,《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独著。
- 在它们推动下,1 96 0年联大通过了《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两年后又通过了《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决议。
- 关于适当补偿原则的根据存在着分歧,发展中国家认为,这一原则的合理根据是公平互利原则和国家对其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
- 1962年12月,在联大第17届会议通过了《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正式确立了各国对本国境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的基本原则。
- 如1962年《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的决议,1974年《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及《行动纲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1975年、1979年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同欧洲共同体两次《洛美协定》,石油输出国组织历次协定、决议、庄严声明,铜输出国政府联合委员会宪章及《安第斯条约》等,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货币、信贷等领域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维护,对跨国公司行动的限制,对旧国际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的抗衡和冲击等,都为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
- 用自然资源永久主权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