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法造句
造句与例句手机版
- 我们可以确定地说,没有一个正式的政府曾经在其组织法中规定它自己的结束。
- 中国农民基层组织法治化建设的探讨
- 欧美世贸组织法研究英文文献概览
- 海峡两岸行政组织法研究比较
- 第三部分:行政组织法治化的内容。
- 第二部分:行政组织法治化的背景。
- 国际经济组织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 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的渊源
- 行政组织法治化与政府机构改革
- 关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法律地位的思考
- 用组织法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中小企业组织法的发展与启示
- 1985年12月4日订于曼谷的《亚洲太平洋邮政联盟组织法》
- 中国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诸多立法缺陷,应予重构。
- 全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行政组织法治化的意义。
- 1992年12月22日订于日内瓦的《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和公约》
- 我国现行的二审终审制审级制度确立于1954年的《人民法院组织法》 。
- 网络信息组织法与传统信息组织法之异同
-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政策文件,以及执行委员会和世界卫生大会的决议和记录。
- 我们可以断言,没有一个正式政府曾经在其组织法中,规定一个使自己寿终正寝的条款。
- 国家作为联合国成员国的所有国家可通过接受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法》成为其会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