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解释造句
- 中国的税法解释政出多门。
- 4.税法解释操作性不强。
- 3.税法解释形式不统一。
- 5.税法解释矛盾冲突。
- 这里所述及的税法解释属法定解释范畴。
- 1.税法解释效力较低。
- 2.税法解释权限散乱。
- 税法解释文本的名称和形式没有统一的规范。
- 将立法提案、税法修改、重要税法解释权等由立法机关掌握,使其切实履行立法职责。
- 税法解释应当贴近税收工作的实际,对税收个案事实的处理具有实际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 用税法解释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种管理权较小,只对几个地方税种有税率调整、税法解释、税收减免权。
- 这种授权式类推适用也是税法已有明文规定,在其不明了的地方通过税法解释的方法解决的。
- 此外,税法解释在内容与形式之间没有严格的对应性规定,从而造成税法解释形式上的混乱。
- 但是,从实际上看,有的税法解释十分抽象,没有详细而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效用,缺乏操作性。
- 税法解释是指由一定主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文本的意思所进行的理解和说明。
- 税收立法要贯彻税收公平和税收合理原则,税法解释和税收执法也要体现税收公平和税收合理原则。
- ,地方政府及省以下税务机关往往越权解释税法,解释过多且过乱,造成税法解释内在的不统一、不规范。
- 132.《捐赠个人流通股避税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载《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第1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版。
- 予以改进或校正,即使不加改进也仍能尽其“计划性”功能,给争议的生活类型提供答案,则属于税法解释。
- 现有税法解释多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决定或命令的方式发布的,其名称多使用通知、答复、规定、批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