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协议造句
- 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新论
- 中政府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分析
- 特许协议的争议解决机制
- 特许协议争端的解决途径
- 要加盖印花的特许协议可否以电子方式递交?
- 在多数情况下,商标许可证与技术许可一道转让他人,或作为特许协议的组成部分转让给他人。
- 第三部分对特许协议的签定主体、性质和其中的保证条款进行了重点论述。
- 使用任何下载软件受到软件所附有或提供的特许协议(如有)条款规管。
- 如特许协议属月租租约性质,可如同其他租约那样,在网上递交加盖印花申请。
- 如特许协议含有特殊条款例如顶手费或该文书须予裁定,便应提交文书正本给印花税署评估或裁定。
- 用特许协议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本文分三个部分,分别对bot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关系, bot的立法评价,特许协议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 同学若侵犯版权,例如过量地下载电子内容,就是违反本地法律及大学的特许协议,该使用者将受大学纪律处分。
- Bt即build ? transfer (建设?移交) ,是指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本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也就是“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一次回购、资金分期支付”的模式。
- 第十八条特许期限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特许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审计,对特许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特许协议约定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罚,直至依法收回特许权。
- 本文首先对bot投资方式做了概括性的介绍,然后对bot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探讨,其中包括bot投资方式中的法律关系, 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 bot项目风险与政府保证、 bot方式中的法律适用等。
- 其基本含义是东道国政府与私人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将某一大型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经营和维护等特许经营权授予私人投资者,投资者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通过经营所得偿还项目的债务和回收投资,特许期满后无偿的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 现有城市基础设施拟采取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的特许经营方式运营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授予特许权,并由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协议。
- Bot问题近年来受到我国学者的关注,其探讨主要集中在: ( 1 )特许协议的性质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 2 )行政特权在bot投资方式中的地位; ( 3 )政府在bot投资方式中的作用; ( 4 ) bot的立法问题,参与讨论的学者几乎无一例外地主张我国应对bot做专项立法。
- 通则对"商事"合同并没有给予任何明确的定义,只是假定对"商事"合同这一概念应在尽可能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以使它不仅包括提供或交换商品或服务的一般贸易交易,还可包括其他类型的经济交易,如投资和或特许协议专业服务合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