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所有权造句
- 争议的内容是货物的所有权。
- 卖方保留对货物的所有权的条款
- 一、主要内容所有权包括物的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
- 第二百四十二条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 买受人取得拍卖物并享有拍卖物的所有权、处分权或使用权
- 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占有提单享有的只是担保权益,而不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 第二百四十二条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 其次,通过与英美法上的按揭制度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的商品房按揭制度并没有转移按揭物的所有权。
-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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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在此协议下,买方付清货款以前,银行保留货物的所有权作为预借或担保货物的安全措施。
- 但银行占有提单时,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还是买方,要根据结算方式与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 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 因此,代销出口并不是真正的出口,因为在代销商将货物卖给最终用户和第三者之前,出口人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
- 因此,寄售出口并不是真正的出口,因为在代理商将货物卖给最终客户或第三者之前,出口人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
- 第一百七十五条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 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 通过电子提单转移货物的所有权首先面临电子商务所产生的一般法律问题,其次是电子提单能否完全实现纸面提单的功能这一特殊法律问题。
- 第六十六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