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酒钱造句
- 这是向全体人民平均分摊的榷酒钱。
- ;或将榷酒钱匀配,按亩征收,等等,用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唐文宗太和八年(834),罢京城榷酤,而各地榷酒钱收入达156万余贯。
- 后又分别实行酒专卖,酒曲专卖,征榷酒钱;又将榷酒钱按亩均摊在青苗钱内。
- quèjiǔqiánㄑㄩㄝ?ㄐㄧㄨˇㄑㄧㄢ?榷酒钱(榷酒钱)唐代对酤户及酤肆征收的酒税。
- 元和六年(811),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市)又规定,除正酒户外,其他人户的榷酒钱随两税青苗钱均摊。
- ”唐李德裕《奏银妆具状》:“贞元中,李?任观察使日,职兼盐铁,百姓除实出榷酒钱外,更置官酤。
- 《旧唐书食货志》下:“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奏:‘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
- 唐元稹《中书省议赋税及铸钱等状》:“今请天下州府榷酒钱,一切据贯配入两税,仍取两贯以上户均配,两贯以下户不在配限。
- 唐时除官府设肆卖酒外,又有官卖酒曲(榷曲)、由特许的酒户输榷酒钱(占酒价之半)、将榷酒钱分摊于青苗钱(地税附加税)上等多种变通的作法。
- 用榷酒钱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后唐天成三年(928),规定各地乡村户每亩纳钱五文,允许私自造酿酒,而州、府、县、镇和关城、草市等城市居民区,允许酒户自酿自卖,每月按买钱额向官府纳十分之二的榷酒钱,其他居民亦可酿酒自饮,但不得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