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造句
- 抢劫罪与抢夺罪辨析
- 抢夺罪的犯罪对象都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但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抢夺罪并不一定能够涵括。
- 抢夺的数额是成立抢夺罪的构成要件结果,抢夺的情节在定罪中不起作用。
- 理论界对抢劫罪和盗窃罪研究甚多,而对在抢劫罪与盗窃罪夹缝中独立的抢夺罪探讨的专文甚少。
- 在专门设立了抢夺罪的国家和地区,对抢劫罪暴力程度的限定不同和对盗窃罪是否规定为秘密窃取,抢夺罪的外延随之存在宽窄之别。
- 在司法实践中,抢夺案件特别是飞车抢夺案件日益增多,在定性量刑上出现了一些争议较大的新问题,所以对抢夺罪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不要求行为人的前提行为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后行为中的“当场”既可以是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可以是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或刚一离开该现场就被人立即发现并及时进行追捕的场所。
- 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过失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的,是抢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作为抢夺罪的从重情节来处罚是比较合理的,从目前立法状况下, “携带凶器抢夺”可以说是对抢劫罪胁迫行为不能包含的内容进行补充。
- 用抢夺罪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其他语种
- 抢夺罪的英语:crime of forcible seizure
- 抢夺罪的俄语:pinyin:qiǎngduózuì юр. разбой; грабёж; ограблени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