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约定金造句
- “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
- 因此,成约定金具有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
- 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
-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 但如果双方约定定金性质是成约定金,那么这个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 成约定金的设定,须有当事人的特别约定,约定的定金交付后,合同才能成立。
- 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
- 成约定金是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其效力为:交付定金的一方拒绝交付定金,合同即不成立或不生效。
- 依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
- 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 用成约定金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事实上,证约定金是一般定金都具有的共性,大多数情况下,定金的证约性质不因当事人专门约定而产生和独立存在,而是由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所派生。
- 解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及违约定金都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凭当事人的意思转化为另一类型的定金。在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本文主张定金责任仍可适用。
- 关于定金交付的时间,立约定金应于合同成立前交付,成约定金于合同订立时交付,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后、履行前交付。
- 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