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所有法造句
- 心所有法四十六种,分为六位。
- 为小乘有部所立的六种心所有法之一。
- 心所有法四十有六。
- 心所有法不相应法。
- 此四十六法皆随附于心法而起,故称心所有法。
- 三心所有法者。
- 分离了‘心所有法’的心,近于现代心理学上的统觉作用。
- 有为法中分为色法十一种,心法一种,心所有法四十六种,心不相应法十四种。
- 》中,他把宇宙万有分为五大类,即心法、心所有法、色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
- 故此三位心所有法(善、烦恼、随烦恼),即指出了一切唯识学的基本要干:修善断恶。
- 用心所有法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即八种心法、五十一种心所有法、十一种色法、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及六种无为法的合称。
-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
- :包含心法八种、心所有法五十一、色法十一、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无为法六种,共有一百种。
- (3)心所有法(caitasika-dharma)?也称心所、心所法,指相应于心法而起的精神现象,乃从心而起,为心所有,故名心所。
- ,即色法十一种、心法一种、心所有法四十六种、不相应行法十四种、无为法三种,故有‘五位七十五法’之称。
- 中,唯色阴是色法,其他四阴皆是心法或心所有法,故色阴尽时,才能真正、正式亲见“自心”,以无“色”覆盖故。
-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种,分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别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烦恼有六,五随烦恼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 第二类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种,分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别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烦恼有六,五随烦恼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 以一有情征之,色蕴之一属幻身,其它四蕴属幻心,幻心中受、想、行三者,在心法上各为一种特别之作用,名之为心所有法,即心王所有之法。
- 五位是心法(精神现象)、心所有法(心的随属现象或作用)、色法(物质现象)、心不相应行法(非精神非物质的现象)、无为法(不生不灭的现象)。
其他语种
- 心所有法的英语:caitta
- 心所有法的俄语:pinyin:xīnsuǒyǒufǎ будд. дхармы интеллекта и эмоции (Caitasika dharm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