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造句
- 7.妻子婚前隐瞒患有乙肝,丈夫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吗?
-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就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 从法律后果看,宣告婚姻无效是对违法婚姻的否定,不发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 诉讼中,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范围应如何确定?
- 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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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亲属及基层组织。
-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 因为,在一方向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时,婚姻无效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则这种无效婚姻已转变为有效婚姻。
- 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第四十六条规定:“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在申请时,如果重婚者只存在一个婚姻关系,就可以不再宣告另外一个婚姻无效。
-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