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承运人造句
- 谈实际承运人责任的双重属性
- 实际承运人的若干法律问题
- 中实际承运人的相关法律问题
- 关于实际承运人制度的思考
- 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的识别与责任分担
- 实际承运人的识别及其责任的认定
- 实际承运人应当对其履行的运输负责。
- 下承运人及实际承运人若干问题研究
- 但是,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责任不因此种作为或者不作为而超过法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 解决了承运人的识别,只要清楚实际承运人的概念,实际承运人的识别相对较容易。
- 用实际承运人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第六十一条本章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
- 第六十五条本法第六十条至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相互追偿。
- 第六十三条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范围内负连带责任。
- 第一百三十八条除本节另有规定外,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应当受本章规定的约束。
- 无船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货物托运人而言,他是承运人;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他又是托运人。
- 第一百四十四条除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外,本节规定不影响实际承运人和缔约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 对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的规定。
- (二) “实际承运人” ,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旅客运送或者部分运送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送的其他人。
- 第六十条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对全部运输负责。
- 履约人的范围相比汉堡规则的实际承运人有所扩大,但比美国cogsa1999的履约承运人有所缩小。履约人的规定将“喜马拉雅条款”从法律上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