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外观造句
- 商业外观包括产品包装和产品外形。
- (3)商业外观是否具有排他性(exclusive)。
- 产品设计商业外观
- 产品包装商业外观
- 商标因注册而取得权利,商业外观因使用而取得权利。
- 如果他人使用了相同的商业外观,自然构成侵权无疑。
- 笔者在此研究的也正是(或者主要是)这些商业外观。
- 在通常情况下,正是这类商业外观的保护才更具有意义。
- 显著性要求源于商业外观的商标功能,最终目的在于防止混淆。
- 其包括新艺术运动的商业外观,同时又保留了意大利重要特色标志。
- 用商业外观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只要商业外观具有了显著性和非功能性,就属于美国兰哈姆法保护的对象。
- 申请保护人必须证明商业外观不存在法律功能性,才可能通过审查获得保护。
- 伊士曼先生选择的柯达独特的黄色商业外观举世闻名,也是公司最具价值的资产之一。
- 商业外观是否受保护与商业外观权利人在商业外观侵权诉讼中能否胜诉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 商业外观是否受法律保护,不取决于是否构成混淆或是否产生了混淆可能性这个外在条件。
- 像商品特有名称、商业外观、商业角色等标记的运用,本身就是为了强化商标的这三大功能。
- 像商业外观、商业角色虽然可以用版权法来保护,但版权法与营业标记法的视角是不一样的。
- 一般而言,产品外形商业外观所受保护的条件要比产品包装商业外观受到保护的条件更为严格。
- 在美国的商业外观侵权判例中,富有特色的混淆理论主要是关于售前、售中和售后混淆理论的探讨。
- 卡特彼勒商标在1949年首次使用,稍后于1952年进行注册,并开始成为卡特彼勒机器商业外观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