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造句
- 其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 因此,人们说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 其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 合同保全制度在这方面无疑会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 合同保全制度的设置对上述避债行为会起到防范和遏制作用。
-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 也即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履行完毕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
- 其一、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 1.合同保全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的财产消极与积极的不正当减少。
- 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 用合同保全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 这说明合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 合同保全制度与合同责任制度、合同担保制度相互配合,共同担负起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作用。
- 的解释(一)》,对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保全制度作了明确和细化,将有助于人们在审判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合同保全制度。
-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 合同保全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债的保全,它“系债权人基于债主效力对于债务人以外之人所及之一种法律的效力,故称为债之对外效力”。
- 有鉴于此,法律在合同责任和特别担保之外,设置合同保全制度,其中的代位权系为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设,撤销权系为恢复债务人的财产而立。
- 正是基于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的认识,立法上设置合同保全制度就在于弥补合同担保、强制执行制度和违约责任制度在保证债权实现方面的不足。
-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象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而合同保全制度是指合同债权人在合同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或者说应当增加而未增加,因此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法律赋予债权人用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