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学籍造句
- 流入地中小学应为在校流动儿童少年建立临时学籍。
- 学校应为借读生建立临时学籍,并按规定收取借读费。
- 借读学校对借读生不列入正式学籍,但要建立临时学籍。
- 已建立的短期借读学生临时学籍档案准予学生带回原籍学校。
- 转出的学生要保留其原有学籍,转入的学生要为其建立临时学籍。
-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校,借读学校要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 第十八条原校应保留借读生的学籍,借读学校要为借读生建立临时学籍。
- 第十五条学校对取得学籍(含临时学籍,下同)的学生,统一编定学号。
- 户口不在本县的初一新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等)建立临时学籍。
- 录入时须在生源类别一项中根据学生的学籍类别注明正式学籍或临时学籍。
- 用临时学籍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借读期满后,学校将临时学籍卡、成绩报告单等相关材料交学生转给原学校。
- 1.试读是指学生保留临时学籍,随低一年级相同专业参加一年期限的课程重修过程。
- 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建立临时学籍,并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发放入学登记卡。
- 6.试读生在试读期间保留临时学籍,由所在学院建立临时学籍档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 该学生的学籍关系留在录取学校,学籍卡保留在原录取学校,在读学校为该生办理临时学籍卡。
- 第十五条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就读的小学、初级中学,应为在读的流动儿童少年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 北京市能为流动人口子女建立临时学籍,说明对于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而言,更是一个福音。
- 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并注明借读字样和借读时间、年限。
-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县逐校逐人登记,将学生基本信息统一录入《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临时学籍登记表》。
-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来我县就读一律视为借读生,接收学校为其建立临时学籍单独登记造册并上报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