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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充足的证据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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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释明权源于德语“Aufkaungsreckt”,法官释明权又称法官释明义务,是一个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与生俱来的概念,是指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正确、有矛盾,或者不清楚、不充分,或者当事人误以为自己提出的证据已经足够时,法官依据职权向当事人提出关于事实及法律上的质问或指示,让当事人把不正确和有矛盾的主张予以排除,把不清楚的主张予以澄清,把不充足的证据予以补充的权能。
  • 不充足的证据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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